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加价幅度和保留价:
A、B地块整体出让,加价幅度为不低于3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11月23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11月 24日上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六、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1年11月25日上午9:00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5日(含休息日),2011年12月3日前继续接受竞买申请(不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11年12月5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七、竞买地块要求
1、地块内商服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5% ,其中,五星级酒店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沿A地块东南侧布置,直接对外。
2、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交纳五星级酒店建设保证金10000万元,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建设保证金转入财政专户(利息归财政所有),未竞得人交纳的建设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时,竞得人的建设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五星级酒店整个工程建设进展到正负零时拨付50%,工程建设项目封顶后再拨付50%。竞得人若在交地后三年内未完成整体工程建设或中途中止投资,政府有权没收余下建设保证金。
3、出让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84.41亩,本次出让部分面积235.81亩(已批部分),余下48.60亩为未批用地。未批部分待办理完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后一并出让给竞得人,其土地出让价款按本次出让成交每亩均价计算,并与出让部分土地价款同期缴入。若公开出让后一年未审批,竞得人可申请将其价款予以退还(含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4、竞得人必须按住宅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由建设局和漳港街道负责接收、管理。
5、地块内配建的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用房须无偿提供给政府。
6、出让地块中商品住房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该项目内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7、出让地块涉及的河道取直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