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四批公示的30处违法建设项目,截至7日已有4处被依法拆除,总面积约490平方米。这是记者7日从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获悉的。
据介绍,第十四批公示违法建设项目4日开始依法拆除。其中3处由违建方自行拆除,分别为位于鼓楼区井大路观风亭的无名活动房违建,面积约100平方米;位于仓山区观井路与上藤路交叉路口的临时违建,面积约60平方米;位于仓山区建新镇中截村阳岐路临街废品店、木屋等违建,面积300平方米。位于台江区洋中后巷254号光明港周边的8家雨篷违建,则由区、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记者 刘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