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属高校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住房补助,将从引进当年起,每年发放一次,五年内发放完毕。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关于2011年度办理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按照规定,补贴申领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集中统一办理。其中,首次申领住房补助的要填写《福建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名单》、《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四份),并附上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批复(或引进人才认定证书、引进单位出具的领取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的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引进单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引进人才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后续年度申领住房补助的要填写《福建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名单》、《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一式四份),并附上上年度《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