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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出台新政 新建小区无幼儿园不得验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1.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关键词:财政保障学前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畴

     据了解,2011年,福州各级财政投入1.08亿元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并把新建幼儿园配套设备、教师工资一并考虑,保障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以及今年秋季正常对外招生。

     此外,还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今年共发放补贴171万元;从今年春季起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实行保教费补助,福州共对580名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补助。

     今年下半年开始,福州还将把各县(市)区学前教育考核纳入对县教育督导范畴,定期对各县(市)区入园率、财政投入情况、师资配备、公办幼儿园建设、示范性幼儿园创建等各项指标任务进行考核;今年底至明年初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三独立、办园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

     加大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依据实际情况在行政村或中心村举办乡镇中心园分园或学前班、教学点,并对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农村幼儿的入园率,缓解城市、县镇城关幼儿园的招生压力。

关键词:民办园收费每学期开学前公示收费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幼儿园质量,福州市将支持公办园与民办园合作办园,采取集团办园、连锁办园等方式带动民办园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发挥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交流互动平台作用,尝试向民办园派驻公办园园长、教师,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

     民办园的收费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福州市政府指出,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由幼儿园依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批准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不实行政府定价,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园收费,福州市政府表示,将参照公办幼儿园的做法,民办园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张贴并向家长发放“园长公告书”,公布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备的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园长公告书”每学期前需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备案,作为核查民办幼儿园是否规范收费的依据。在“园长公告书”(即已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另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一律视为乱收费。(记者 练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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