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开发的项目,近期新推房源或正在卖的房源,价格显著下滑,这让降价之前购买的老业主感到资产大幅缩水,一般可达几十万元。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首先,企业降价是一种商业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企业拥有调整价格的自主权。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某些特殊商品的价格也会由政府指导,甚至管制,比如为了抑制高通胀,与民生相关的肉蛋价格即如此。面对高房价,增城、韶关、廊坊等地政府今年出台了限制期房预售价格的政策。
其次,房价下跌符合调控政策意图。自2004年以来,除了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国家一直致力于调控房价,可效果实在不敢恭维;尤其是2009年12月以来的这一调控,连续四次出台政策,一次比一次严厉,甚至史无前例的祭出“限购、限贷、限价”的行政狠招儿。调控房价的目的,有几种官方口径:扼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价,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综合来看,长期可以小涨,中期应保持稳定,短期应有所下跌。企业促销,项目降价,不正是政策求之不得的吗。
再次,老业主因房价下跌而闹事站不住脚。商品买卖,须有契约精神,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买卖,凭的是购房合同,若开发商违反合同,业主当然可以要求赔偿或退房。若拿房价下跌说事,则法律断难支持。大家都能理解,购房花费家庭巨额资金,谁也不愿家庭的主要财产大缩水。不过,按这一逻辑,那么股价下跌之后,股民是否都应去砸证券交易所,围攻上市公司?
这是一个悲剧,这是一个悖论。这一不合理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很多深层次的东西。前几年,一直有种说法,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事实上,房地产确属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03年“国18条”中首次明确了这一点。2008年中国经济快速下滑之时,房地产业同样是国家重点刺激的行业,同样证明了这一点。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楼市的快速回暖,房价重新上涨,官方文件中不再提及支柱产业,但却无法否认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