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两个楼盘销售点因开发商大幅降价,愤怒的老业主们将售楼处“团团包围”讨要说法。据了解,随着调控深入,不少开发商开始打折促销,不过,当外界为之叫好时,当初以高价买房的业主心理很不平衡,有人就以围攻来泄愤。(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调控之下,楼市似乎终于迎来一个下行的拐点。比如北京某楼盘,今年中秋节时就由先前的每平2.68万元一路跳水至1.4万元。降价了,很多人高兴,也有很多人不爽。不仅开发商,还有先前花高价买了房的人。对一路飙升的房价充满乐观预期的他们,完全接受不了这种大跳水,于是就出现了“围攻”行为,要开发商退钱赔钱。
理解业主这种“维权”心情。降价一半,自己的财富瞬间缩水几十万甚至一两百万。确实,这种巨大落差和“被掠夺感”,任谁心里都不好受。但是,实在找不到理由赞成这种“维权”:维的是什么权,这种对“高房价利益的捍卫”属于什么正当权益?其实,就是高房价下既得利益者的无理取闹。
正如很多网友所言,这纯粹是为自己的疯狂跟进买单,为非理性投资买单。买房,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投资,天底下哪有只赚不赔的买卖。商品房的买卖,不是小孩过家家,是成年人在充分知情、充分判断风险后的自愿行为,这种自愿的市场交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说,那些在楼盘降价后围攻开发商的业主,既反市场,又反法治。
也许有些业主会辩称:买房时开发商说过“只涨不跌”的——可,这种承诺有没有写到合同里去呢?维权,只能依合同去维护权利。无论到哪个国家,都不会支持反市场、反法治的无理要求。房地产是市场定价,愿买愿卖全凭合同,天经地义。其实,现在也只是一时的下跌,未来也许还会涨。入市承担涨跌的风险,这是起码的市场理性。
这种反市场反法治的维权,让我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公民的法治意识。都说敬畏法律,都把法律挂在嘴上,言必称“法治”。可是,我们不仅是在“法律对我们有利”、“法律能带来利益”的时候,才去支持和捍卫法律。更考验一个社会中公民的法治意识的,是在法律有可能作出对我们不利的判决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还有足够的法律理性去尊重和接受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