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或者出售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非普通住房为3%。但近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由于房价上涨较快,普通住房标准没有及时调整,导致六七十平方米的住房也不能算是普通住房。这使得小户型的购买者,也需要承担双倍的契税。
为了避税,不少购房者与中介合作,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在报税的合同中做低房价,以逃避税款。
怪象一:
以现有房价,北京一套60平方米房子,都难以算作“普通住房”
去年8月,北京的任先生在西四环到五环之间的某小区购买了自己的第一套住房。据任先生介绍,这套91平方米的住房,总价213万元,这个价钱现在在这个地段已经买不到了。任先生直言,觉得自己还挺幸运。
可是,前不久,任先生在办理房产证缴税的过程中,却觉得有点委屈。原来,按照现行的北京市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这套房因总价超过了165万元,被认定为非普通住房。这也意味着他要缴纳3%的契税,即63900元。这对任先生来说无疑是一笔大费用。
按国家规定,购买或者出售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则为房款的3%;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按总价的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2%征收。
据介绍,普通住房要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由于前两项条件比较固定,因此,第三条就成了决定“普通住房”的重要参考因素。
2008年,北京市对界定普通住房的第三个条件进行了量化补充,将符合普通住房交易价格按区域调整为:北京市三环以内每套总价215万元,三环至四环之间每套总价175万元,四环至五环间每套总价165万元,五环外每套总价100万元。
“165万元以上就不是普通住房了,但这里的房价去年就2万多元了,随便买个六七十平方米就超标了,可是这个小区6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是很少的。”
为证实这一说法,记者在北京安居客网站上搜索到远洋沁山水小区的房源,共计126套,符合当前普通住房标准的仅有6套,面积均在60平方米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