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中介处挂牌出售,但因种种原因交易不成功。过了约定期限后,卖家欲拿回扣押在中介处的房产证,但讨了半个多月就是拿不到……“凭什么不还我房产证?”近日,读者黄女士致电本报,质疑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房地产公司的做法太离谱。
黄女士说,她在宝山月浦十村有套房产,今年6月委托21世纪锐丰房产公司绥化店挂牌出售。随后,中介帮她寻找到一名有意购买的女士,但对方无法付全款,需要贷款20万元左右。“当时向中介咨询,是否能贷得出来,业务员打包票‘肯定没问题’。”于是,黄女士与中介签了协议,约定在9月30日之前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不料因种种原因,买方最终未能获得银行贷款,导致交易没法进行。9月30日期限过后,黄女士决定撤销委托,并向中介公司讨房产证。谁料,中介公司却始终不答应,还要求黄女士向买方发“催缴函”,让对方付中介费。“我等着房产证派用场,他们却不还。约定的期限已经过了,我撤销委托拿回房产证天经地义,他们凭什么不给?”黄女士非常气愤。
记者就此联系21世纪锐丰房产绥化店张经理,她表示这次交易不成功是因为买方未能获得贷款:“买方是过错方,理应付中介费。但现在买卖双方串通好,一个说不买了,一个说不卖了,导致我们中介费收不到。”她承认,扣押房产证的目的是迫使黄女士向卖方发“催缴函”,支付中介费。
对此,上海嘉钰律师事务所的刘险峰律师表示,中介公司没有理由扣押黄女士的房产证:“黄女士委托中介公司售房,逾期交易没成功,委托方撤销委托拿回产证,完全合法。如果在中介费支付上有矛盾,应由中介公司与买方联系解决,但逼迫卖方向买方索取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