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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遭遇房贷潜规则 要获银行房贷先买理财产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0.17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温海龙 何海铭

  记者暗访:“捆绑销售”由明变暗

  14日下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鼓屏路上的中信银行鼓楼支行,咨询“不买产品,难获贷款”的情况是否属实时,二楼金融部的负责人蔡发平经理对此予以否认。

  “放贷归放贷,我们放贷时不会搭售其他理财产品,银监局也有明确规定。
”蔡经理介绍,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主要根据客户的征信、收入以及资质等。“虽然银根收紧,但我们一般一周内就能放贷,今天还发放了一笔大资金。”他表示,若此事属实,他们会严肃处理相关经办人。

  记者在中信银行乌山支行等网点暗访时,也得到了类似的“回应”。对此,业内人士则透露,今年3月初,在各家银行都很普遍的“捆绑销售”现象,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随后,它由“地上”转入“地下”。“银行在签合同时会‘突然’要求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购房者为了尽早拿到房贷审批,尽管对银行不满 ,但还是会答应‘捆绑搭售’。”

  银监局:“捆绑销售”可投诉

  对于“捆绑销售”现象,今年3月初,福建银监局出台四点要求,其中一条是“禁止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中强行搭售基金、保险、理财等产品,也不得以此作为安排放款顺序的依据。”福建银监局昨日再次强调:禁止银行“捆绑销售”。

  福建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时表示,如果市民遭遇房贷搭售的“潜规则”,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福建银监局(投诉电话:0591—88301085)反映,他们将派人实地调查,对相关银行作出严肃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录音可保留证据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银行办理房贷要搭售理财产品的现象,属于搭售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可以称之为“霸王条款”,侵犯了购房者的选择权。但是目前关于这一现象取证很难,因为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并非同一份合同,因而也不好认定 “搭售”。他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最好录音,以保留证据。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檀木林律师也强调,这种做法违反了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肯定是不行的,购房者可以向当地银监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业内人士还建议,银保产品有10天“犹豫期”,在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时,客户想退可趁早“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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