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福州规定公租房最长租期10年 续租租金提高15%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10.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来建强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为5年,如符合条件的可续租5年,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续租期间的租金将提高15%。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小面积、低租金”是公租房的最主要特征。 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最大建设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按套内面积分30平方米、40平方米和50平方米3种户型建设。公租房租金比廉租房租金要高,比市场租金要低30%。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为5年,如符合条件可续租5年,续租期间,租金将在同期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承租人承租公租房的时间越长其承担的租金标准越高,有利于加快公租房的周转和投资回收。

      据介绍,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目前已扩大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中等偏下收入的“夹心层”市民群体,以及在福州城区工作并连续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福州城区工作并连续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记者 来建强)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