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
截至2010年底,福建全省城镇人口2100多万人,城镇化率达57.09%,“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预计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预计“十二五”末期城镇人口将近2400万人,按20%计算,“十二五”期末,全省约有480万人将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今年国家下达给福建省住房保障责任目标25.01万套(户),其中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17.51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7.5万户,截至8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逐步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建制镇。
据介绍,过去的五年是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启动、大规模建设的时期,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五年来,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17.35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6万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