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 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单套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推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中央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公租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
(二)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永久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