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漳州市芗城区的“80后”女子李某,冒充龙文区联丰浩苑2幢某室的房主,利用假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将属于父亲的房子,以28.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苏某华。
从此,她开始了多次冒充房主卖房的诈骗历程,涉案金额近60万元。9月15日,事情败露的李某被龙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抓获归案。目前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生意亏本冒充房主卖房
1982年生的女子李某,中专毕业,此前经营葡萄酒生意,住在芗城区打铜街陆达花园(房屋为其父亲所有)。因为生意亏本,还不起债务,于是就想利用诈骗手段,弄一笔钱。
联丰浩苑2幢某室,是李某父亲的拆迁安置房屋,但是“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相关材料还未办理。
今年5月份,李某伪造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与芗城区的苏某华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以28.9万元的价格第一次将房屋卖了出去。
但是不久之后,苏某华核实发现,李某并不是真正的房主,是冒充的,而且“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也是假的。于是,苏某华向李某讨要28.9万元购房款。
多次作案诈骗近60万元
在苏某华多次催讨之下,无力还款的李某再次铤而走险。9月1日,通过中介,李某利用假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将联丰浩苑2幢某室以3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曾某,根据协议,曾某先后支付了20万元。
在9月1日当天,李某通过另一家中介,又将联丰浩苑2幢某室卖给了林某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后,林某华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之后林某华核实,李某是冒充的房主,于是停止了交易。
而今年9月8日,李某又通过路边的办假证小广告,办理了打铜街陆达花园所住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向曾某借款10万元,并写了借条。而民警说:“曾某去过她家,以为房屋就是她的,就轻易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