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买卖合同被指规避税收法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近日,买房人刘女士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朝阳法院,要求判令居间合同无效,并返还服务费1万元。
原告刘女士诉称,2011年4月,其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由链家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促成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在链家公司的介绍下,刘女士与房主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就房屋及家具等设施的产权转让问题达成了一致。
刘女士称,在链家公司的一手策划下,其与房主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屋价格为115万元。房屋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作价为405万元"。合同签订后,链家公司还为刘女士办理了网上签约。
但在刘女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该中心工作人员以买卖合同故意规避税收法律为由,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后刘女士多次找链家公司进行交涉,链家公司均以种种理由避而不见。故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居间合同无效,并返还1万元的居间服务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中国经济网记者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