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傍晚,台商周刊热线接到女台商余小姐的投诉电话:“业主开发商派人把我们锅贴店门砸破,要硬闯进去。我们已经报警,你们能不能来看看?”记者当日18点半左右赶到思明区镇海路现场时,只看到一家锅贴店的玻璃门被砸碎,玻璃碴撒了一地。中华街道派出所已介入处理。
随后,记者赶到派出所从余小姐口中了解到,这起事件背后事实上是店面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余小姐更指出,根源是“假身份、假产权证骗签合同”。
6年租约只租了1年多
来自高雄的余小姐抱着厚厚一叠材料向记者展示介绍,她于2009年11月7日在厦门投资100多万元人民币开设台湾“四海游龙”锅贴连锁店。店面位于镇海路上,是通过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员某伟介绍租赁的。当时某伟在其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介绍一自称名为某娥的女子,说是该店面的业主,并提供给余小姐一份证明该店面系某娥所有的《军队自用产权转让合同》及某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此证明该店面权属清晰无误。
余小姐即与某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放心地将3个月的租金4.5万元及一个月的押金1.5万元交付某娥,共计人民币6万元。双方约定租期自2009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8日。某娥还委托某伟收租金,此后1年多的时间里,余小姐每3个月一次打款至某伟的农行账户,共计人民币32.1万元。
房东身份竟“查无此人”
今年5月中旬,店面所在大楼要进行消防验收,开发商要求余小姐按消防部门要求拆除环保设施。因为拆除费用赔偿问题双方发生意见分歧,余小姐意外发现某娥所提供的《产权转让合同》竟系伪造的。接着她托人根据某娥提供的身份证地址调查,又发现查无此人,就连身份也是造假的。
“根本就没有某娥这个人,我所租赁的店面业主是谁呢?”投入重金开店的余小姐感到很不安,“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还有假的产权证,这不是违法行为吗?他们是故意设下圈套骗我吧?”余小姐急忙到泉州市惠安县公安部门调查求证。当地公安部门也出具了某娥的户籍信息数据是不存在的假身份证证明。余小姐调查后认定,某娥的真名其实就叫王小姐,职务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
余小姐随后报警揭发,她与开发商就此撕破脸,她要找“房东”某娥理论却再也找不到。
店面要被收回,台商索赔
余小姐告诉记者,从此开发商对她进行驱赶,5月、6月,店的后门、窗户及排水口数次遭到焊死、封堵,致使店面停业。后来还发生前文所述的“砸门事件”,每次余小姐都报警处理。
开发商曾发函给余小姐,要求将店面收回。8月18日,余小姐也收到某娥自厦门寄来快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余小姐说:“此前某娥说人在美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双方就此也曾协调过多次。余小姐表示,开发商其实一早就要租给某家银行,只是在等通过消防验收,现在就要强势将店面收回了。但是,自己开店投入那么多资金,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因此要求对方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