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管放松,严肃处理;建设进度偏慢,约谈问责
家门口就有公交车站,社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不少到过远东丽景保障房的市民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这样的保障房,比商品房也差不了多少,住进去享福哦!”
如今,福州的各类保障房选址越来越中心、户型设计越来越人性化、公共配套设施越来越完善。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城建委的纪检监察机构组织有关职能处室,对保障房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列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和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内容,抽调建筑质量监督站、安全站的专业人员,并外聘6名技术专家,组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组,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质量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审批服务情况、安全质量监管情况、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放松质量安全监管、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为了让更多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能够圆住房梦,保障房不仅要建得好,还要建得快。
展示墙督查法、定期对账单督查法、绩效管理督查法、现场一线督查法、远程监控督查法……闽侯推出的“五法”方式,构筑起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效能督查立体网,实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又好又快发展。
闽侯的做法是我市各级推进保障房建设进度的一个缩影。“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治相结合的制度,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建议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效能告诫;对因工作失职,致使中央和省、市保障房建设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强有力的检查督促,让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提速增效。截至7月底,我市已落实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58个,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8053套,开工29007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开工率为88.24%,位居全省第二。
多部门联动,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监督检查,必须完善监督机制,调动各方的力量积极参与其中。记者了解到,除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监督外,各级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的监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申请、审批、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有关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受理和审批的程序是否规范,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到位;公示的范围、内容、时间等信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基层群众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是否了解和掌握。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多部门共享的收入审查信息体系是当务之急。通过各个职能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介入,全面核查、掌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其住房、车辆、存款、股权等多个方面的资产情况。同时,完善市、区、街民政部门分级负责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开展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
此外,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有关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查处。对保障性住房购买者弄虚作假、申报不实的,以及工作人员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