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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转手将受严格限制 70%收益归政府所有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06 来源:深圳商报

  第二次保障房的终审名单和房源公布后,引起市民的普遍关注,如何监管出租、出售后的保障性住房,也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住房和建设局。

    “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后的监管,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上市流通。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将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主要的保障形式。”市住建局的副局长胡建文介绍。

     据介绍,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结果公布后,市住建局将把本次保障性住房租售及货币补贴方案全面落实到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努力增加房源及有效供给。

     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后的监管,严格执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骗租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

     严格限制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流通,经济适用房达到一定年限经批准可以上市的,其增值收益的百分之七十将收归政府所有。同时,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热线,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可以共同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监管过程。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转租、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一经发现,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加惩处。

     胡建文告诉记者,深圳未来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形式,常态运作,建立保障性住房日常受理与轮候制度。同时,将公共租赁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作为主要的保障形式,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或者发放租房补贴为主要保障方式,对各类人才以提供公共租赁房和发放租房补贴为主要保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户籍家庭以提供安居型商品房为主要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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