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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9.01 来源:厦门商报
安溪人张先生本来想租套房子以便孩子上学,没曾想,孩子没被选进公办校,嫌私立学校太贵的他只好退房,却引来了一场纠纷。
“房东”让张先生要么付违约金,要么找到要租的人。昨日,张先生带着要租房的人赶了过来。没想到,房东却说不让转租,坚决要求张先生付违约金。原来,昨日来的房东才是真正的房主,与张先生签订合同的“房东”是房主哥哥。张先生认为不合理,便拨打110报警。
湖里巡警吴文锻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房东同意让张先生支付1400元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