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脑系统,便可查到北京所有楼房的建筑时间、房屋结构、产权、房主、交易价格等“户口”信息。日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委已开始运用“北京市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系统”,对全市25万栋建筑统一监管。有关方面表示,设计这个系统的初衷,是为了方便规范管理全市住宅建筑,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有着重要意义。
意义再正当,做法也应合规。房屋“户口本”几乎集中了所有个人信息。尽管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个人信息的属性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个人信息事关个人财产权、隐私权、人格权是确定无疑的。这意味着,尽管程序上要求在购买、租赁住房时,有披露个人信息的义务,这些信息也授权于开发商、政府部门知晓并管理,但是,并不表明个人就应该在其他场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自己的信息,并且同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管理。从管理者的角度说,法无规定不可行。假如没有走应走的程序,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集纳并管理个人信息,这等于忽视了个人信息所附带的混合权利。
在个人信息管理极其不健全的情况下,个人信息被集中管理,实在不能让人放心。此前,同样在程序要求下公开的个人信息被不法者寻租买卖的事,已见得不少。最近,又曝出北京公积金查询网站出现漏洞的事。谁能保证,“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系统”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存在寻租漏洞,不会在今后重蹈信息被买卖的覆辙?
就25万栋住宅信息被集中管理的目的而言,是否能达到市场监管的目标也存在疑问。楼市监管不仅是价格监管,楼市的问题也不仅是价格问题,还涉及多层次住房体系是否供应给了合适的人群、是否公平。这个信息系统能够对保障房体系中的鹊巢鸠占作出甄别吗?即使甄别了出来,有纠错能力吗?如果做不到,意义如何体现?
任何技术性的监管升级,都不能触及社会稳定的底线,即对个人的信息、隐私、财产的尊重和保护。体现不出这个宗旨,则任何技术进步无意义。即使监管再便捷,效率再提高,最多产生的是“零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