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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婚姻法有狠招 丈母娘不要房子要彩礼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8 来源:羊城晚报

  杜阿姨的儿子今年已经29岁了,还没有结婚。“儿子和现在的这个女朋友相处得挺好,前段时间就已经开始谈论结婚的相关事宜了。”杜阿姨表示,大概两个月以前,女方家里提出结婚要求:一套结婚的新房和8.8万元的彩礼,女方负责陪嫁家电和汽车。“8.8万元的彩礼倒是市场价,但是我们都是工薪阶层,哪能买得起一套新房呀?”对于女方那边的要求,杜阿姨觉得实在是无力承担。在“小两口”的周旋下,女方那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套两居室的二手房和8.8万元的彩礼。“我知道,对方是不想让女儿一结婚就还房贷,所以才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对此,杜阿姨表示接受,也可以承受,于是她便开始给儿子寻找房子。

  房子还没有找到,上周四,杜阿姨的儿子突然跟她说,不用找房子了,女方那边要40万元的彩礼和8万元的装修费,其余的女方全部负责。杜阿姨很奇怪,“亲家”为什么突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算一算,不论哪种方案我出的钱都差不多,但是总感觉有点奇怪。”一天,杜阿姨和邻居聊天,得知,“亲家”之所以会这么做,全是受最近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影响。

  而杜阿姨的“准儿媳”说,她妈妈不要房子要彩礼,完全是怕她以后受欺负。“我们要那么多彩礼其实也是买房子,只不过是用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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