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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无碍刚需购房 女性购房潜能将被激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7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 欧丹荔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文十九条,重点针对婚前贷款购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继8月13日开始正式实施以来,已有近两周时间。记者近日走访邕城楼市发现,该司法解释不但在社会上引发极大关注与讨论,还刺激了部分刚需买家入市。

        1 楼市需求不会改变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不少市民前往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相关事宜。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咨询欲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的市民以女性居多。“我女儿刚结婚不久,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婿的名字,我总觉得有些不放心,希望能加上女儿的名字。”市民秦女士对记者说。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虽然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引发广泛争议,但对实际购房行为影响不大,市场对婚房的刚性需求并没有因此发生根本改变。

        2 提升女性置业潜力

        不仅楼市的需求不会改变,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还激发了一些女性的置业潜力。在城南某楼盘,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年龄在25~35岁的女性看房者,其中8名表示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有所了解,6名表示会在婚前买房。

        与此同时,还有不少女性表示,有合资购房的打算。“以前觉得买房是男方的事情,我们不必操心,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我觉得还是和男友一起购房稳妥些。”购房者许小姐认为,她这么做也是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矛盾。“我当然希望白头到老,与男友一起买房并不是对他不信任,而是为了减轻他的压力,同时希望自己能独立些。”张小姐如是说道。

        有业内人士乐观地估计,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女性购房潜能将被持续激发。

        3 刺激刚性需求增长

        在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实施的第一个周末,记者走访了邕城多个楼盘,发现不少父母前往楼盘为子女买房。

        上周日,在青秀区某大盘,正为女儿结婚张罗购房的罗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总觉得女儿结婚买房子是男方的事,我们不必操心,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我的看法马上改变了。为了保障女儿婚后的权利,我准备和男方父母一起承担购房款,房产证上一定要署上女儿的名字。”罗女士说,她这么做并不是斤斤计较,而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女儿的利益。

        楼盘一位销售员说,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楼盘的预约人士较上周增加了许多。置业顾问张静说:“刚开始我们并没有把这个情况和婚姻法司法解释联系在一起,跟客户聊过之后才知道,很多购房者都是出于这个原因来为子女购房的。”

        业内人士认为,新婚姻法实施后,不少父母选择在子女婚前为其出资购房或代缴首付,这将大大刺激刚性购房需求,今后或将有更多夫妻联名共有房产。因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了房产作为家庭主要财产的婚前、婚后和离婚纠纷的限制性、归属性,从而让房产在家庭财产中的重要性凸现出来,对楼市的影响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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