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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答疑:交易时没办房产证卖方能否毁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6 来源:东南快报

  交易时没办房产证卖方能否毁约?

  福州邢女士:去年我买了一套期房,我老公将该套房屋挂牌出售,童先生看中了这套房子,并签约规定先支付36万元后即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待房产证办理好之后,协助他办理产权过户,现在房产证办好,我想将房子留给儿子,能否毁约,退回童先生的房款及相应利息。

  答:现在房产证已办好,则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力合同,房屋已经具备过户的条件,在买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形下,如果你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不要轻易违约,要衡量违约成本是否是属于你可以接受的范围。

  父亲再婚后房产归谁?

  福州陈先生: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和继母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而且对于继母而言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请问这套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答:如果你父亲通过立遗嘱方式处理房屋,则他可以指定他想让继承的人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则在你父亲过世后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与继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各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

  公共开放空间可以出售或转让吗?

  福州张先生:我的房子在顶楼,当时买房的时候有一个天台,上面有一个小花园。当初开发商说是赠送给我的,后来了解到这是公共开放空间,我拥有使用权,请问我可以出售或者转让吗?

  答:该公共空间是业主共有的,你无权出售与转让,除非其他业主都同意出售。另外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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