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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4 来源:观点地产网
据媒体8月23日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期对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新增了22个城市。这些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须报国务院批准。 按照规定,自2011年起,新增的22个城市分别是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此前,全国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城市为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