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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24 来源:新浪网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一出台,有舆论认为,会掀起一股房产添名高潮。日前,记者走访泉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获悉,目前尚无因《解释三》出台后,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名的案例,但咨询的人数不少。那加个名要不要交税,税务部门表示,“婚前房产契税税率3%,计税价格为评估价格的一半”,也就是说一套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产,要加个名,要缴契税1.5万元。

   房产加名:还没人来办 问的倒不少

  《解释三》一出台,王先生与妻子平时鲜有涉及房产话题,这几日却成了他们谈论最多的内容之一。

  王先生是泉州市区某单位的职工,毕业多年,早先炒房,后又炒股正赶上2006年和2007年中国股市高涨,他很是赚了一笔,由此置办了一些房产。几年前,王先生和小岚(化名)结婚。但这些房产系王先生婚前所买,所以产权登记的都是他的名字。

  《解释三》出台后,小岚多了一层担忧。她担心,万一以后感情发生裂痕了,自己岂不是不能分割丈夫的财产了?越想越愁,小岚于是要求丈夫在其中一套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王先生说,这套房子位于市区某小区,面积125平方米,市价100万元左右。

  昨日记者走访泉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获悉,《解释三》实施后,尚未有夫妻一方要增添名字的案例,但前来咨询的人不少。早报法律咨询热线同样也接到了不少读者的类似咨询。

  房管部门:双方带证件申办 签写同意加名声明

  那么,在已有的产权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

  记者到泉州市房地产管理部门采访,房屋产权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王先生的情况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另一方要求加名”,因此夫妻双方须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办手续时不仅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而且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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