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空调的维修,还得从这宗物业的业主变更说起。
去年,温州辉恒置业有限公司与南京一家置业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变成了东方时代广场一至四楼商场物业的新东家,为了接管这个项目,辉恒在东方时代广场的四楼挂牌成立了厦门新鹭东方商贸有限公司。
新鹭正式接管这宗物业后,曾要求新东家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但对方拒绝了,这导致了此后事态的恶化。
新东家已中止租赁合同
单是中央空调的中断,其实掀不起那么大的波澜。
黄益辉态度非常明确,与沃尔玛的租赁合同现在已经中止了,也不想再把场地出租给沃尔玛,因此,现在等沃尔玛给出明确的搬离时间。
据黄益辉称,新鹭成为新业主后,公司承袭了老业主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租金为季交,每季度末5天内必须交清下期租金,逾期30天不交租金,业主可以解除合同。
“今年2月份,在新季度到来之前,我们已经多次通知对方要续交租金,并且把新业主的产权登记证及银行账号等知会了对方,但一直到37天后,沃尔玛还是没续租金,3月24日,新鹭书面通知对方中止合同。”黄益辉说,在收到合同中止通知后,对方几天后才把租金转到了指定的账户中。
导报记者了解到,沃尔玛东方时代广场店与新业主的矛盾,甚至惊动了沃尔玛美国总部,在新鹭发出中止合同通知后,一位来自韩国的沃尔玛大中华区副总裁曾两次亲临厦门,与新鹭接洽,并提出了两种续租方案,一是自己调高了近一倍的租金,二是腾出一楼,改租二三楼。不过,新鹭在此之前,只同意出租四楼。
但上述两个方案均未得到沃尔玛总部的批准,双方僵持至今。
“在通知对方中止合同后,我们已经对整个物业重新规划,准备经营高端百货。”黄益辉进一步透露。
导报记者了解到,沃尔玛被业主“逼宫”,在福建省内是第一家,在国内也是极为少见。
记者观察
沃尔玛中国模式将遭考验
沃尔玛东方时代广场店与业主的纠纷,或许将是沃尔玛中国模式必须坦然面对的一个难题。
对沃尔玛“涨一倍”的提价幅度,黄益辉对比周边商圈测算了一下,“还是只相当于周边店租水准的4成”。
在老业主与原好又多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导报记者留意到,约定租金的年递增率为2.5%,签订的第一年总租金约547万元,2010年为第七年,总租金约628万元,只有合同期的最后5年约定为“随行就市”。
“这七年中,这一带的租金何止涨了一倍。”附近房产中介人士称。
有房产中介经纪人透露,原来好又多的一楼百货部分多数由好又多转租给个体经营,以东方时代广场店计,一楼部分转租收回来的租金,就相当于好又多要支付给业主的租金总额,“这意味着,好又多二三楼基本上都不需要租金”。
“沃尔玛如果是因为租金太高做不了,这说明他们在中国的商业模式,将面临极大考验,要求提高租金肯定不是一两家店的事情。”市场人士如此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