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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支付房租,如何办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19 来源:海峡都市报

   “听说公积金可用来支付房租,我这种情况可办理吗?”昨天,网友“风9”在海都网“这事帮你问”中向海都帮办记者咨询。

  “风9”告诉记者,目前他和老婆孩子租住房子,月租金1900元。因为老婆没有收入,自己的工资则是全家全部收入总额。“我每月工资只有4000元,租金将近总收入的一半,这种情况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哪些证明材料?”

  昨天下午,帮办记者致电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用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租赁住房房租支出超过职工家庭收入总额的15%;2.所租房子是具有租赁证的公房。符合条件的方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

  同时,工作人员提醒申请者,办理时需要准备租赁合同、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房管部门批准的租赁证、有效身份证、市房委办出具的本人及配偶住房证明、租赁房产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缴半年以上租金收据、家庭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同时强调,申请需要本人携所需材料和单位盖章的提取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帮办记者为你提供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8743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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