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并不关心消防安全的问题,而一旦出现问题了,就搞不清楚自己的责任。”施大队长说, 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如果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的,一般情况下由出租方负责。
施大队长说,在国外有的人出租房子时对房屋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到每个插座所能承受的功率都有详细注明,甚至会界定清楚哪一段线路归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哪一段归承租人负责,以分清责任。 “这种做法很值得借鉴。”施大队长说,这样一旦发生火灾,就能明确到底是谁的责任。
另外,要明确的是,当隔壁发生火灾时应该有哪些职责和义务;如果租赁的房屋发生火灾,因室内的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或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损坏,致使人员不能安全疏散造成伤亡的赔偿等;所租的房屋因房屋的产权方的电气线路、设备引起火灾后的赔偿等;以及其他由租赁人引起的火灾,在灭火中造成的损失等应该由谁负责。
据施大队长介绍,根据统计,出租房火灾主要原因是电、火、气三个方面,具体分析有电器使用和生活用火及燃气使用导致的出租房屋火灾。出租房是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方,而这些生活用品的使用增加了火灾的发生频率。
根据这个情况,晋安消防大队在辖区专门制定了一整套的治理方案,比如在象园街道象园村专门雇请人员打更巡防,利用小喇叭提醒群众注意防火安全,特别要求在上下班的时候检查家中的电器插头等。
在一些比较老的社区出租房内,消防部门还要求室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另外,针对茶园街道的原封闭式防盗网进行改造,设置“逃生窗”,既能满足日常家庭防盗需求,也能在意外发生之时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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