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抄表 物业还收供水费
【市民反映】
昨日,福州陈先生致电968111反映:我是台江区鳌峰苑小区的,新物业6月份进驻后,向业主收取每月6元的二次供水费,说是含有增压泵打水的电费,这让人难以理解。小区户表都已被自来水公司接收,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曾说将承担二次增压设备电费,物业怎么还收二次供水费?
【记者连线】
鳌峰苑物业主任助理江先生说,所谓二次供水费,其实是公摊费,包括人工打水费、增压泵的电费,还有路灯、梯灯电费等。之所以向业主宣称是二次供水费,主要是业主对于缴纳公摊费有一定抵触,物业担忧公摊费难收取,所以称二次供水费。
但这每月6元的公摊费,仅三分之一的业主缴纳,物业费缴纳的也不到三分之一。物业进驻2个月来,已支付了万元公摊电费给电力公司,生存堪忧。
江先生说,业主认为自来水公司承担了二次增压电费,物业不应该再收这部分费用,可事实上这部分电费至今一直都是物业在缴纳。物业主任也正在和自来水公司核实,希望能尽快落实这部分费用。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也确认,虽然鳌峰苑去年就已被自来水公司接收,但二次增压电费主要还是小区物业在支付。按照去年物价部门水费调整文件要求,2011年9月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基础水价)由1.4元/吨上调至1.7元/吨。(接收小区)整栋建筑高度为9层以下(含9层)的多层住宅建筑的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二次增压设备的运行电费。
因此,9月1日后,自来水公司将开始承担这部分电费。为此,有关小区近期可开始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将小区增压泵用电从公摊电表中分离出来,申请独立电表,向自来水公司移交。如有疑问,可以登录自来水公司网站http://www.fzwater.com,查询住宅小区多层建筑专用增压泵电表过户公告的有关内容。(记者 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