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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流动人口登记在家可完成房屋出租人申报分2步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11 来源:厦门商报

  据统计,在我市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180多万人,以往房屋出租人和居住人员要带着多种材料,到派出所进行信息更新。如今,在家就可完成这个操作。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斌在接听市政府在线访谈时介绍,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由省公安厅开发并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

  房屋出租人申报分两步。第一步是先对出租房屋进行申报。房屋出租人通过互联网登录“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后,即可对出租房屋进行申报。第二步是对出租房屋居住人信息进行申报。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进行申报后,信息会通知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核实。

  民警对出租房屋地址等信息进行核实后,房屋出租人即可正式对自己的出租房屋信息进行管理,可自行选择三个渠道之一对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居住人信息进行申报: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房屋出租人在拨打96110和发送短信到12110001的资费,全部由省公安厅承担,不会增加群众的任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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