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拼买房”存风险 签协议难规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11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金艳

  随着CPI的一路上行,调控政策的不断收紧,市场上各种形式的合伙买房、规避通胀案例应运而生。有的人有买房资格资金却不够,有的人想省下高涨的房贷利息,干脆合伙一次性付款买房……网友将此类购房行为戏称为“拼买房”,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此类买房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

  案例:应对限购合伙买房

  限购令将部分外来置业者和多次置业者挡在了购房门外,加上金融政策收紧,银行停止了三套房贷,甚至二套房贷的门槛也越来越高,购房门槛也随之提高。

  记者从福州各大售楼部了解到,许多多次置业的买家,特别是八县的客户,大都会用无购房记录或无贷款记录的亲友名字买房,以获得购房资格,申请更低的首付和利率。

  据了解,此类“拼买房”的购房者,双方事先大都会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出资比例、以后买卖产权的收益比例等。

  律师:违反政策的协议无效

  对于很多有购房意向但是没有购房资格,或者资金不足的购房者来说,与亲友合伙买房是一种钻政策空子的方法。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告诉记者,这种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方法,合作买房的双方都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没有产生纠纷,一般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执行。一旦有纠纷,这份额外签订的补充协议,因为本身违反了相关的购房政策规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对于以他人名义购房的购房者,该房屋在房管局等部门的登记人不是自己而是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所有是以产权登记为主,如果对方私自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又或者对方存在债务问题,该物业被法院强制查封、拍卖的话,这种情况是原本出资的购房者无法控制的。反之,对于借自己的名字给他人购房的人来说,如果有贷款,万一出资人断供,影响的是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还会被银行追究责任。

  卢锋奇律师提醒,这些风险几乎是很难提前规避的,打算合伙买房的朋友,要多考虑一下这些方面的风险因素。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