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刚刚建好,就出现漏水,经检查,发现是水泥有问题,最终在工商的努力下,房主获得了3万元赔款。
原来,老叶于今年先后向某建材贸易公司购买了23吨水泥用于自家盖房,可拆模后34天顶板出现漏水的现象,几度找该公司协商,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最后,老叶自行将剩余未拆封的水泥进行送检,检测结果为水泥质量不合格。
房子达不到建筑质量要求,拆掉重建得再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心急如焚的老叶找到了12315寻求帮助。
在工商人员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由于老叶单方送检不符合法律程序,不能作为证据,而水泥生产厂家拿来了该批水泥检测合格的报告,并质疑申诉方在施工过程和水泥的存放条件等方面可能影响到了建筑质量。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水泥厂家一次性补偿3万元给老叶作为补强、防护安全维护费用,并将老叶未使用完的水泥作原价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