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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答疑:房子转给子女 哪种方式税费低?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8.04 来源:东南快报

   →答疑嘉宾: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

  卢锋奇律师

  产权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福州严女士:我最近看中一套房子,并和房产证上的署名人签订了合同,但他老婆不同意卖房,并提出无效诉讼,请问我当时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目前房地产交易中心包括买卖合同都不要求产权人的配偶签署,虽然产权人的妻子有可能拥有部分产权(未体现在房产证上),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一般会认定为有效合同。

  电梯故障,我们需自掏腰包?

  福州李女士:小区电梯出现故障保修年限已过,物管说要让业主自己筹费用修理,但是业主都认为既然交纳了维修基金就该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请问让我们自掏腰合理吗?

  答:如果电梯损坏确实影响到日常生活出行,需要包修理,可经该栋楼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通过动用维修基金,不用自掏腰包。

  房子转给子女,哪种方式税费低?

  福州刘先生:我现在想将房子转给孩子(已成年),是不是只有两种方式:无偿赠予和一般性过户(就是买卖性质的),哪种方式税费低?

  答:通过赠与和买卖方式所缴纳的税费比较而言,买卖方式缴纳的税费比较低点。买卖比较好,而且赠与的房屋属于无偿所得,再次转让需缴纳较高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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