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9日消息,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8月10日前报送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
报送内容有2011年新开工和续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其中主要包括2011年新开工工程套数、新开工工程总投资、2011年计划完成投资,以及需要由政府投资的数额。
上报内容还有2011年资金筹措情况。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和个人自筹、社会融资、其他渠道安排资金。
三部门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市、县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对照建设项目清单,逐个项目统计、测算、核准投资需求和资金筹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