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范围再度扩大,这次是在那些被称为“房价涨幅过快”的二三线城市里。
7月1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与此同时,由于一些二三线城市甚至中小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住建部已经开始调查分析成因,并将据此初步拟定下一步限购的城市名单。
实际上,早在5月份,一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和销售数据的快速攀升已经引起决策层和主管部门的警觉。或许,正是这部分市场数据直接引发了最上层“防患于未然”的决心。
相对于大企业的岿然不动,中小企业开始变得更加恐惧——二三线城市“限购”意味着资金链更加紧张。
中央怕地方“放松警惕”?
肇始于2010年4月份的“新国十条”是中国政府调控房地产使用“限购”手段的最早行政命令。
随后,京、沪、广、深等一线房地产市场纷纷开始执行限购。而一部分非一线城市的热点区域逐步加入到限购行列中。
不过随着政策延续推演,个别地方政府开始对“限购政策”略显放松。
2011年3月份,湖南长沙出台限购令细则,只限购9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住宅单位。这种“限小不限大”的做法被一些分析机构视为限购令的放松。
随后,海南、大连等地也被传出放松“限购”的消息,而相关部门则一一辟谣。
或许,这些城市的“放松警惕”让决策层担心政策的连续性和持久性。有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种国家级的宏观调控,如果有城市执行不到位,中央或许可能会担心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位人士认为,这有可能成为中央推动“限购”措施的动力之一。
如果说个别城市“放松了警惕”并非普遍现象,那么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关键数据的变动则更能让中央感受到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