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按照地税评估价征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7.08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 卉辉

  7月15日开始,厦门海沧区的二手房交易税费就要按照地税评估价来征收,明年7月份开始推广至全市。二手房税费新政将至,它会为普通购房者带来哪些变化?会比现在多缴税还是少缴税?应该怎么办理?昨日,导报记者带着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厦门市地税局。

  税费多了还是少了?

  买卖一套二手房,要交哪些税?导报记者得知,个人买卖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

  以转让一套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为例,那么卖方营业税及附加是全额征收,税率约为5.5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房产有增值的),若购买者购买的该套住房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如果面积低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为1%)。

  最关键的就是计税依据,目前厦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很多按照三级市场基准指导价来签订买卖合同,而指导价往往比实际成交价要低,所以税费也比较低。

  二手房税费新政实施后,计税依据就要变成地税部门通过评估软件自动生成的评估价来确定,这个价格会高于现行的指导价,因而新政带来的税费会比目前高。

  新政时间以什么为准?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是否按照税费新政来征税,要以房产交易中心的收件时间为准。如海沧区的二手房交易,收件时间在7月15日之后的(包括7月15日),就要适用税费新政。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3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