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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7.08 来源:海峡都市报
7日,记者从平潭公安局了解到,今后,平潭出租屋房东上网就可完成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申报房屋租住人信息等手续,不必再到街道社区所在派出所办理了。
据了解,平潭公安局正在开展“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目前,已在互联网上建立“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http://czw.fj?gat.gov.cn/),出租屋房东可登录该网址对出租房屋进行备案,并可选择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等任意方式对出租房屋居住人信息进行实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