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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收入不到3500无纳税证明 凭社保证明可申请房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7.05 来源:厦门商报 作者: 林喆 杨雪蕾

  从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到3500元。给广大老百姓减税,这本是件好事,但是近来很多市民却开始担忧:自己的收入没有达到3500元,没法开具纳税证明,这样对买房申请按揭贷款,会不会有影响呢?记者昨日走访厦门各大银行后了解到,纳税证明并不是申请房贷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纳税证明,同样可以申请房贷。

  80后刘小姐近日在厦门某本地论坛上发帖诉起了苦:自己的工资每个月才3000元出头,由于父母经济能力较好,这让她并没有太大的生活压力。然而按照自己的收入水平,9月1日后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自己正准备在年底买房。“现在在银行申请房贷都要提供纳税证明,但是按照新的免征额,我就无法提供纳税证明了,这样还能申请房贷吗?”

  “没有纳税证明影响不是很大。”昨日,记者走访了禾山路某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房贷,申请者必须要提供的是户口所在地以及房屋证明。同时需要提供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因此即使申请房贷的人员没有办法提供纳税证明,只要有社保证明,也一样可以申请房贷。“只要是正常的职业,公司或单位一般都会为职工缴纳社保和医保,因此这种证明是比较好出具的。”

  但是有银行人士表示,如果月收入不足3500元,即无法出具纳税证明,银行对其还贷能力将“打个问号”,为了保证所贷款项的安全,银行或将需要申请者有担保人或者出具一定的证明,比如父母的收入能力,以保证其有能力偿还贷款。

  而对于一些想买车的人是否也能申请车贷。有某汽车4S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车贷一般不是太需要纳税证明,只要有住房证明或者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或者有担保人担保,一般都能申请车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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