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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违规标价行为 共发现三种违规类型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6 来源:证券日报

  国家发改委25日发布公告,保利、金地、中海、金隅等12家房企因存在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已依照法定程序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合计拟处以363.5万元的罚款。

     受访专家称,从此次国家发改委检查和处罚结果看,楼市调控从限购向限价转移的趋势已经形成。

  针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起正式实施,房企要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随后,国家发改委派员赴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八个城市, 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50多个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八城市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在售楼盘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标价内容齐全。"国家发改委称。

    但国家发改委的此次检查也发现,少数房地产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此次检查共发现三种类型的违规标价行为:

    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保利花园"2期项目、成都悦城实业有限公司"祥云"项目,部分已售房源明确标示已售状态,同时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对消费者有明显的误导性,构成误导性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拟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部分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项目,在售的5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依法拟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紫藤苑"项目、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观澜时代"项目,分别有122套、67套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依法拟处以36.6万元、20.1万元的罚款。

    "查处并公布上述案件的目的在于提醒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国家发改委强调,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必须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准确标示每套房源销售状态,不得捂盘惜售;已售房源应标示销售状态,同时标示价格的必须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不得标示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标价语言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严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或者模糊性语言标价,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上述专家表示,大多数房企都能够如实贯彻实施明码标价,以及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说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经在地方政府层面得到贯彻实施。限购措施抑制了楼市成交量,"明码标价"则让房价逐步透明起来,只要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就会在无形之中起到限价之效。从而达到平抑过高房价的目的,实现房地产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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