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为何频现?
房产中介缺失诚信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商品住宅交易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乱象,侵害到购房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随着福州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仅从该庭近3年受理的二审案件数量来看,房地产中介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案年均增长达25%-30%。另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新出炉的一份调研显示,该院2008年受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案件193件,比之前5年受理的总和还多;而到了2010年,此类案件的受理总量又比2008年增长了50%以上。
福州市中院民一庭庭长陈锐告诉记者,涉案的房产中介绝大多数是暗中以各种规避法律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一些中介公司为获取眼前利益,在房屋存在多个产权人时,中介公司接受委托时对卖方是否有权出售房屋缺乏审查,导致合同无效引发纠纷;中介公司分别与交易各方约定交易条件,在交易条件存在差价后,通过虚构的或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第三方分别与交易双方签订合同,非法赚取差价;中介公司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及当事人法律知识的欠缺,在合同中设置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减轻乙方责任的无效或瑕疵条款,且未尽提请对方注意限制其责任条款的义务,以期产生纠纷时有利于己。
正是由于房地产行业特别是房产中介市场的诚信缺失,二手房“跳单”现象几乎与房产中介与生俱来,这也成了房产中介的梦魇。
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房产中介市场作为一个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服务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十分重要。同时,通过行业自身诚信的培育和树立,又能促进社会诚信蔚然成风。因此,法规“器”全,诚信“药”到,才是房地产行业及房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