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之后,办理房产证有何变化?契税比例有何不同?”新政之后,购房者最关注这些问题,为此本报记者(下简称记)就购房者关注的热点咨询了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公室人士(下简称房)。
记:商品房房产证如何办理?
房:购房之后,带以下材料:1.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3.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
4.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已上网的,应提供网上签约的合同)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6.购房证明书
7.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
至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福屿路200号)1号窗口取号,等到叫号时到指定窗口收件,取得受理单,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持受理单到中心指定窗口交完税费后,领取个人产权证。
记:目前购房应交哪些税费?
房:1999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个人购买普通房产按1.5%征收契税,从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房产按3%征收契税(购买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1%征收契税,90~144平方米的按1.5%征收契税)。交易手续费按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2~12元/平方米征收。印花税按0.05%征收。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记:向他人购买二手房时,如果对卖方所持有的房产证真假,对卖方房产是否有抵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存在疑问,要怎么办?
房:买方可以协同卖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一楼档案馆查询窗口查询房产登记簿信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司法协助室查询冻结信息。另外,购房时应通过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供的正式查询渠道了解房产信息,以防受骗上当。
记:当向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时,如何了解自己的购房合同是不是经房产登记机构登记?
房:购房者可登录“福州房地产信息网”(www.fzhouse.com.cn)查询该房产信息,核实房产是否可售(按“福州房地产信息网”内“购房提示”专栏《购买商品房提示》图例“可售”)。市民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通过“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的“备案查询”栏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机构登记。
记:对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房:如果对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有异议,可以到“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层大厅”申请办理异议登记。或先拨打“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591-87525468了解,办理需3个工作日。
异议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报告(标明确切的房产坐落及产权人);
3.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与房产登记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同等)。
注:1.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自申请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提供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已受理案件证明的,异议登记失效。
2.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窗口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的,应加盖核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