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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市民马女士: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已经按照原登记价格办理了过户,听说7月要按评估价过户,不知道自己后续还有什么风险?
南都帮忙: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表示,以前基本都是这样操作的,虽然不规范,但是政府没有主动追究过,产权只要完成过户,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风险。在没有人投诉逃税的情况下,税务方面政府目前也没有向前追溯的做法。但是如果有人举报逃税,出现补税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卖方是实收,则由马女士补交税款,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由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双方各承担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