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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税新政答疑:“核实”与“核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6.13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二手房按评估价格征税的新政策于7月1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报的报道见报后,也接到了不少读者的电话,有的担心此举会对房地产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也有少数对此支持,有一些读者也对于一些细节表示费解,希望能够解释得更清楚、明了。

  南山区一位热线的张先生看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表格之后,认为卖方需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分为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者只选其一,在什么情况下适合用核实征收,什么情况下用核定征收?

  提供合法有效凭证按核实征收

  记者近日采访了深圳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分核实征收、核定征收两种,纳税人在《申明书》上签章申明确认,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以及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内容,由其本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用核实征收的方式适用情况是个人转让房地产,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购买合同、房地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的适用情况是卖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地产原值的;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未能提供主管税务机关房屋买卖完税凭证或“核实征收”手续的。

  记者了解到,采用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只有房地产原值凭证,没有相关合理费用的,由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直接代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既有房地产原值凭证,又有相关合理费用凭证的,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核实手续;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由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直接代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二手房按评估价格征税的新政策于7月1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卖方觉得理由正当,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经税务部门核实之后,可以以申报价格成交。

  核实征收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费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核实征收中的合理费用包括用于房屋的装修等费用,卖方主要提供当时装修时所购买原材料、人工费等各项开支的原始发票,并且发票的名称和项目要和该房产相对应。至于在核定征收中税率的确定,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这个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要求控制在1%~3%之间,各省市自行决定,深圳确定的这个税率早税务总局所规定的浮动范围之内,至于拍卖房3%的税率则是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明确规定的。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市400多个片区、17万栋、154万套房产的评估价格已经输入了电脑系统,如果进行交易时,申报价格偏低,电脑系统会自动提示,并自动打印要支付相关税款,不会影响交易时间。

  有读者也咨询在新政中的一句话“申报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行为”,那么什么行为是正当理由呢?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卖方觉得理由正当,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经税务部门核实之后,可以以申报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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