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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出租屡禁不止 加大处罚力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25 来源:今日早报

  从2009年铭和苑交付至今,下沙管委会房改办的工作人员一共劝退租房业主百人。可每年,加入租房的业主远远高于这个数。

  2005年杭州市政府颁发的99号文里,明确规定禁止经济适用房出租。在现行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也有写明,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2009年,杭州市又针对屡禁不止的违规现象发布了《关于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经济适用房出租的关注和查处力度。

  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种种法规中,都没有针对经适房出租行为,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目前最严重的处罚,也只能做到封闭中介公司网上交易端口,对于违规操作的中介,甚至不会处以罚款。至于对于房东,更是无关痛痒,只是劝其退租而已。

  “经济适用房出租,这个市场的确比较难管,因为经适房分散到了很多老百姓的手上。”杭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要管好经济适用房出租,关键是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细则,该罚款罚款,该停业停业,该收房收房。一旦查到违规,将每一次的违法者公之于众,或许对于打击非法出租行为,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有一位房产中介人员认为,面对经济适用房出租,堵不如疏。现在经适房大多位置较远,周边配套不完善,很多本土杭州人都不愿意住过来,导致很多经济适用房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是很多外来人员、学生,的确有租住需求。“要缓解这个矛盾,有关部门不如建立经济适用房租赁机制。如果房东出租,可以通过征税等手段进行调节。”

  ■新闻背景

  中介被罚

  曾有先例

  2010年1月,我爱我家一位员工擅自违规代理经适房出租操作被举报。我爱我家遭到了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封闭网上交易端口的处罚。由于杭州二手房无论是买卖还是租赁,都必须到透明售房网上进行即时登记,端口一封,就意味着,从1月30日下午开始的一周内,我爱我家51家门店无法做生意。

  我爱我家在有关于此次事件的说明中,将主要原因归咎于“个别员工”。

  公司指出,因租赁业务的频率较大,故对租赁合约的签订全部安排在各门店自行完成,由专职租赁的经纪人操作业务,由门店经理进行合同资料等的审核,最后将资料上交公司留存。而公司此前一直发文明令,所有经济适用房都不得进行推荐出租。

  此次的紧急检查中,公司确认,各门店经理和业务主任都清楚上述规定,是少数员工出于经济利益的诱惑,在公司明令禁止的情况下,私自代理经济适用房的出租,导致发生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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