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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第二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岚综实环国土挂〔2011〕02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23 来源:平潭综合试验区网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

  (三)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地块挂牌成交价款币种为人民币。

  (四)出让地块按分期交地,2011-G011、2011-G012两个地块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移交,其余地块根据投资总量和建设进展情况予以移交。

  (五)2011-G012、2011-G013、2011-G014号宗地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竞得人须负责出资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做到各种废弃物达标排放。

  (六)2011-G012、2011-G013、2011-G014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抓紧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2011-G012号地块应于2011年年底前建成封装厂并投产,2012年年底前建成6吋芯片生产线,于2013年投产。若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竣工投产或动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七)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5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一楼)

  联 系 人:魏由文、卢宏

  联系电话:13509319798、0591-24136697

  网 址:http://www.pinagt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县支行

  账 号:1316510104001359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县支行

  账 号:13165114040000168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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