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质量监督手续不得开工
据了解,在保障性住房工程方面,今年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项目所在地监管机构将加强对项目承发包的监管和指导。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费用,防止最低价中标或不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
规划主管部门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楼房间距、建筑朝向、户型布局等进行审查,充分考虑商业配套、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到配套齐全、适宜居住、便捷出行、方便居民生活。
建设单位还将严格施工图的审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及时纠正。对不依法委托建设监理、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保障房将享受“终身保修”
根据要求,今后将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功能标准、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盲目倒排时间,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发现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市场。
同时,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信用档案,对问题较多、信访投诉集中经核查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确保只有诚信企业才能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
此外,还将制定回访保修的工作机制、响应时限和应急保修机制,及时处理住户质量投诉,减少或避免质量纠纷。有关主管部门将督促参建主体及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定期对保障性住房的回访保修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建设、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回访保修的,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将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