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积极的方面来说,新的用地计划,能够使得一些有资质的专业房地产企业通过调控,提升管理和服务,最终获得新的利润。
中国证券报:用地计划具体落实到地方,地方政府需要做哪些工作?
叶剑平:从供应对象来看,地方政府要进行严格的企业资质审查,综合考虑供给对象的专业性、社会责任等因素。为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些社会责任意识差的企业可以取消其预审资格。
另外,从供应计划来看,也需要更科学,因为从土地推向市场都有一个过程,包括征地问题、计划落实等,都需要时间来解决。
完善土地出让制度
中国证券报:近期各地纷纷实践比较成熟的“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做法。对此,你怎么看?
叶剑平:“价高者得”从市场角度而言是公平的。但是从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开发来看,影响的因素很多。第一,因为土地开发有一个外部效应,每一个开发企业或投资人拿到地后,如果能使“正”的外部效应最大化,那么大家都会受益。第二,土地开发不能只追求经济利益,还需要考虑社会责任,要让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来承担这些事,同时积极鼓励那些愿意回报社会的企业家来参与房地产行业。
如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发挥出来,这样的土地出让方式肯定比单一的“价高者得”要好。为了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我国的土地出让制度还将不断完善调整,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