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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试点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16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我省将改变住房用地“价高者得”的单一供地方式。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我省开展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工作,将采取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探索供地方式多样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这四种新供地方式是:

  综合评标方式,可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

  双向竞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

  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可试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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