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我省将改变住房用地“价高者得”的单一供地方式。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我省开展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工作,将采取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探索供地方式多样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这四种新供地方式是:
综合评标方式,可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
双向竞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
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可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
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可试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