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意见
保障性住房要“优质优价”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保障性住房要“优质优价”的概念,除了价格上要有竞争力外,保障性住房还要是经得起考验的优质工程。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发现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市场。
今后,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工程从规划设计到建筑施工,都将执行严格的程序标准,全省将评出一批经济适用、平面布局合理、户型紧凑、功能分区明确的优秀设计;评选一批选址科学、设计合理、配套完善、质量优良、环境宜居的示范项目。
据了解,我省将对保障性住房工程限定优质工程比例,对于创优工程,相关部门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要求,并在合同条款中体现。与此同时,我省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
全省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还将建立信用档案,政府将把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信访投诉集中经核查确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与招投标、各类保证金等挂钩,确保只有诚信企业才能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