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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四次释疑居住支出 称18日公布详细数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12 来源:中新社

  第一次解释:

  统计官员回应住房月支出111元:不包括购房支出

  4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文章,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说明。王有捐解释说,人均111元并不包括购房支出,而且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平均数。如果按照户来平均的话,这一数据为320元。

  第二次解释:

  统计局网站称去年全国人均月居住支出超680元

  10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第三次解释:

  统计局官员纠正撰文中人均居住支出680元说法

  经与有关专家进一步讨论,我已经意识到我对居民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口径理解出现了偏差,将住房支出混同于居住消费支出。而住房支出既包括居住消费支出,又包括住房投资支出。因此,在计算时,我将住户调查中的居住支出与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支出相加,得出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680元/月。这实际上是夸大了居民消费中的居住支出水平,因为购买商品住宅的支出部分按照规定要分摊各年中,转化成虚拟房租。(兴越 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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