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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怪事:要进家门先补10年物业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5.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我的家住在小区内,我是主人,物业只是管家,管家没权力让主人不要回家。”虽然气愤,可家住福屿路福屿三区的李先生,还是因为欠了10年的物业费,被小区保安拦住不让进,连续两天有家难回。

  进个家门警察两次“护送”

  5月4日晚上8点多,开车到自家小区门口,一个保安拦住了他,坚决不放他进去。“为什么?”李先生很是纳闷。“物业主任交代的,你没交物业费。”保安答复道。

  李先生不理保安,想开进小区。保安紧急关门,把李先生的车子刮了,“闯关”失败。

  后来,李先生的老婆也下来,跟保安理论 可还是,没结果。无奈之下,李先生打了110。

  警察来了,把李先生带到了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晚10点多,从派出所回来后,保安还是不让李先生进小区。

  李先生第二次打了110。警察再次来到小区门口,要求保安放李先生进去,保安才让李先生进了小区。

  “主人”欠费10年“管家”拦车讨债

  5日傍晚5点多,李先生把车开到小区门口,看到物业主任带着几名保安,站在门口,又不让他进门。李先生只好继续报警。

  在派出所,主持人看到李先生夫妇俩和小区物业的两名工作人员。

  李先生说,一周前,他曾经拿着两年的物业费,要交给物业主任,可是主任不收,要他把以 几年的钱都补前上。物业只会收钱,管理不是很到位。“我的家住在小区内,我是主人,物业只是管家,管家没权力让主人不要回家。”李先生气愤地说。“10年,他欠了10年的物业费!”小区物业处吴主任说,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才0.4元,一个月才24元,10年也才3000多元。

  吴主任说,小区的大部分业主都交了物业费,只有10来户不交钱,大家都在等着看物业拿李先生咋办,如果李先生不交物业费,他们也不交。主持人劝双方有话好好说,不就几千元的小事。

  在派出所,双方争论了两小时也没有结果,最后两方都回了家。

  6日上午,主持人联系李先生。李先生说,他和物业主任在回去的路上,终于达成了协议,他也补交了部分物业费,物业主任说这事就算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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